关于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10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最近同学都在问我,关于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10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今天诚为径自考频道给大家整理好了详细资料,请阅下文: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6年10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含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考核工作,切实加强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管理,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2〕18 号)、《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实践”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凡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成功报考我校2026年10月考期的毕业论文、实践和强实践课程的自考考生,在我校完成相关考核费用的缴纳,方可安排考核。
二、缴费标准和方式:
按湘发改价费﹝2023﹞46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本项目的相关费用,强实践、实践环节考核费每生120元/科,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300元/科。
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缴费时间:9月18日-9月24日;强实践、实践环节考核费缴费时间:9月18日-10月20日;考生应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通过“湖南非税”进行网上自助缴费。(缴费详情见随后发布的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10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生毕业论文、强实践和实践环节缴费流程)
只在学校备案注册一次的考生,在报考时请选择社会考生窗口报考,缴纳相关考核费用。
三、答辩与考核安排:
请考生按专业与相关专业学院联系(毕业论文见附表一,实践考核见附表二),了解与考核、考试相关的各种信息。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助服务系统打印报考单方可参加论文答辩与实践环节考核,因考生个人原因没有按要求来校参加论文答辩与实践环节考核,视为自动放弃,其所交论文指导答辩费、实践环节考核费不予退还,所交论文我校不负责保存。
2、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的论文指导答辩、强实践和实践环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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