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助学单位根据考生需求,采取自愿原则组织报名。或由考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学分认定课程主要适用于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公共基础课和选考课,进行课程学分认定的课程门数及学分数不超过本专业要求的最低课程门数及学分数的50%。
申请学分认定的课程必须是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教学计划(含全院选修课)中的课程或主考学校考核课程。课程考试必须符合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或主考学校的相关考核要求,成绩真实有效。
以湖南省为例:自考课程学分认定30元/门。
考生登录主考院校指定网络平台,进入网络学分认定考核,按照学习考核指南进入网络学分认定考核。网络学分认定内容由五套(各主考院校略有不同)平时训练和一次认定考试组成,两部分所占分值的比例为: 平时训练占40%,认定考核占6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平时训练(40%) | 平时训练成绩(40%) | 依据每套阶段测评的成绩计算该项得分。 | 0-40 |
认定考试(60%) | 认定考试成绩(60%) | 依据认定考试的分数计算该项得分。 | 0-60 |
学分认定课程最终成绩包括网络学分认定成绩(40%)和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两部分,最终成绩=网络学分认定成绩×40%+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如果最终成绩低于自学考试统考成绩的,则自学考试统考成绩作为课程最终成绩。
举例如下:
考生王海《英语(二)》课程的国家统考笔试成绩为39分,因参加了课程学分认定的学习,获得了网络助学学习成绩97分,折算后,她的最终成绩为62分。
具体换算方式:网络助学学习成绩97分×4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39分×60%=最终成绩62.2分,约等于6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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